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
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中国网)
围绕新型城镇化的放开落户、房地产调控、超大城市人口调控这些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给予回应。
“要把握好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义的认识,还要把握好政策的内涵,避免引起对政策的误读或者曲解。我们认为,不能片面理解为这是抢人大战,也不能片面地理解为这是放松房地产调控”,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指出。
陈亚军表示,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工作、居住的这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举家迁徙的,还有新生代农民工,以及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这些重点人群是落户的重点,而不是说片面的去抢人才。城市需要人才,但是更需要不同层次的人口,绝不能搞选择性落户。
“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陈亚军指出,不管户籍制度怎么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是必须坚持、不能动摇的。要始终把“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这个底线坚持好,城市既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时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对于超大特大城市如何平衡好人口总量控制。陈亚军指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也明确提出,特大城市可以采取积分制等方式来设置阶梯式的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我们说的放开放宽其实和这个是一致的。因此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的通过优化积分落户的政策来调控人口,既要留下愿意来城市发展、能为城市做出贡献的人口,又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的蔓延。同时个别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还是要严格把握好人口总量控制的这条线,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引导人口合理的流动和分布,防止“大城市病”的发生。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