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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仅设置营收 深交所追问“是否向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发布时间:2023/7/4 17:05:00

中国网财经7月4日讯(记者 刘小菲)发布股权激励计划不久,大为股份便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6月29日,大为股份披露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拟向14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股票期权65.37万份,拟向何强、全衡、钟小华、连浩臻、高薇等5名高管、董事授予59.42万股限制性股票,向8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48.8万股限制性股票。

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大为股份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是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和40%。

值得注意的是,2020-2022年,大为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8亿元、8.57亿元和8.38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6.12%、121.18%和-2.2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99.37万元、1547.9万元和1597.92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61.92%、72.11%和3.23%。

深交所要求大为股份说明此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设置的依据、具体测算过程及合理性,考核指标仅设置营业收入的合理性及科学性。同时,大为股份还需说明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下滑的具体原因。设置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指标远低于公司过往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的2023年至2025年增长率设置是否审慎、合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能否发挥激励作用,进一步说明上述指标设置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深交所还要求大为股份结合拟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主要工作等分析说明其份额占比确定依据,进一步说明此次激励计划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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