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发银行官网发布《关于对个人信息存疑客户实施交易控制的通知》,要求在该行留存的身份信息存在不完整、不真实、有误等情况的客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5月17日前到该行任一网点办理核实或修改,逾期广发银行将对客户名下账户中止提供金融服务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从去年开始,工行、建行、招行、民生、平安、浦发等国内多家银行已发布类似公告,对客户身份进行严格核查。
公告
核实客户多项个人信息
不配合者账户将被管控
今年2月,工行发布“关于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的通告”,标明需要核实的客户身份信息范围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限。从今年4月1日起,工行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对在该行留存的身份信息存在不完整、不真实等情况的客户名下账户中止提供金融服务。
广发银行也称,如果客户在该行留存的身份信息存在不完整、不真实、有误等情况,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该行网点办理核实和补充修正。如逾期未配合,将根据监管要求实施相关控制措施。
提示一
身份证过期不更新
账户可能被中止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北青报记者发现,在近期的核查身份公告中,身份证过期是银行重点提醒的一种情况。
浦发银行去年规定,自2018年7月26日起,针对身份证件过期超过90天的客户,其名下账户的非柜面服务将予以暂停。在此之前已过期超过90天的客户,账户非柜面服务也将分批逐步予以暂停。非柜面服务是指通过网银、手机银行、POS、ATM、VTM等自助渠道办理的交易。
去年11月1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于个人客户留存我行身份证件过期超过6个月的,或在我行留存的身份信息不完整的客户,我行将对该客户直销银行渠道业务功能进行控制。”
平安银行今年3月1日也发布告称,将于3月29日起对证件过期的个人客户进行相应的管控。到时证件过期30天后仍未更新的客户,该行系统将对其名下所有账户作停止支付(只收不付)处理;到时证件过期60天后仍未更新的客户,该行对其名下所有账户作中止(不收不付)处理。
提示二
排查多人使用同一电话的账户
无法证明合理性的暂停业务
根据2016年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件号码的对应关系。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对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开立和使用账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清理,联系相关当事人进行确认。对于成年人代理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开户预留本人联系电话等合理情形的,由相关当事人出具说明后可以保持不变;对于单位批量开户,预留财务人员联系电话等情形的,应当变更为账户所有人本人的联系电话;对于无法证明合理性的,应当对相关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所有业务。
广发银行最新发布的公告根据这些规定要求:2016年12月1日后,若客户以同一证件号在该行新增开立I类户,导致本人名下I类户超过一个的,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账户资料到该行网点办理降级或销户,只保留一个I类户;若客户在该行留存的联系电话与多人重复,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手机到该行网点办理核实或提交合理说明。这两种情况如果逾期,该行都将暂停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提示三
多渠道补充更新个人信息
操作时注意防止泄露
多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建议客户能主动关注银行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或者登录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时注意接收相应通知。除了这些渠道,银行也会主动向存疑客户预留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这种短信是定向发送的,没有问题的客户不会收到。如果客户还不放心,建议主动给银行客服打电话或去附近银行网点查询自己的账户情况。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各家银行在公告中也都向客户介绍了查询和完善更新个人信息的官方渠道,包括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客户端等。
银行客户个人信息如果不慎泄露很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多家银行在发布身份信息核查公告时,也提醒客户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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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核查客户身份不力将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如果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或者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公开资料显示,已经有不少银行因为核查客户身份不力收到处罚。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了这一规定,被处以人民币32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