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世贸组织(WTO)正式亮出了对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的“小王”。
日内瓦时间5月13日,中国向WTO正式提交了《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建议文件》(下称《WTO改革文件》)。让各方尤为关注的是,这份文件在多个争议领域的立场坚定,列出了改革需要解决的最重要问题:个别成员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滥用国家安全例外的措施,以及单边措施。
一位了解此次提案的日内瓦官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本次将总理事会文件提交到WTO秘书处,并散发给其他成员。接下来,可能并不会有正式会议专门讨论文件,但在一些适合场合会有文件介绍环节。
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称,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受到严重挑战。同时,WTO自身谈判进展缓慢,机构运行效率亟待提高,贸易政策透明度也有待加强。在此背景下,中国支持对WTO进行必要改革,帮助WTO解决当前危机、回应时代发展需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值得一提的是,日内瓦时间5月13~15日,包括中美在内的70多个WTO成员正在就新的电子商务规则开启谈判。
关键词:上诉机构、国家安全、单边措施、国有企业
详细翻阅这份共十三页的文件,多位相关人士迅速给第一财经记者列出了关键词:上诉机构、国家安全、单边措施、国有企业。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对第一财经记者解释说,从文件上看,对上诉机构遴选的关注,表明中国还是要坚决维护WTO体制的生存,尤其是争端解决机制,这也是美国人非常强调的执行机制,而WTO如果没有执行机制,它的权威性、可行性就无法得到保障。
自去年初,美国代表在WTO反复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导致今年末将出现没有足够的法官来审理案件。通常一个案件需要三个法官。
一位日内瓦资深观察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说,《WTO改革文件》对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行、美国单边主义、滥用国家安全例外、在贸易救济中的违规作法等问题表达了中方立场。对如何改进WTO各委员会工作、认真解决好发展中成员的关注以及对新议题的讨论也表达了立场。同时对发达国家关于国企和补贴问题的批评也作了回应。
自WTO成立以来,一直被视为管辖之外的国家安全议题,首次在最新的一项裁决中纳入考量,并被WTO争端解决机构采纳。这不由让人联想到,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以后频繁以国家安全为由加征关税的行为,是否也应该在WTO改革后受到限制。
WTO数据显示,目前因美国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对钢铝产品征税而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案例,多达9个。今年1月,中方也因美国以安全为由对中方输美的钢铁和铝产品采取相关措施,而上诉至WTO。
此外,汽车也是特朗普政府以安全问题打算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领域。特朗普正在审查,今年2月18日美国商务部提交的对进口轻型汽车和零部件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调查建议。
美国商务部根据《贸易扩张法》第232条进行了调查,这与特朗普去年对钢铁和铝征收关税的条款依据相同。日本、韩国等国际汽车制造大国都在非常焦急地等待特朗普对这份文件的表态。
就国有企业问题,文件提到,目前问题是,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在从事商业竞争时都应该是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但一些成员试图根据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设立不同规则,比如不加区别地将所有国有企业都认定为《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的“公共机构”,对国有企业设立额外的透明度和纪律规则,以及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中歧视国有企业。这些做法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如任由此类做法横行,未来还可能出现更多歧视性的规则。
就此,《WTO改革文件》建议,WTO应坚持公平竞争原则,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进行商业活动时的公平竞争环境:一是在补贴相关纪律讨论中,不能借WTO改革对国有企业设立特殊的、歧视性纪律;二是在外资安全审查中,实行公正监管,按照透明度和程序适当原则,对来自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的同类投资提供非歧视待遇。
中国渐进声明多个立场
自去年年中,中国持续加紧对WTO改革议题的发力:继5月和7月两次在WTO总理事会上发言之后,中国在11月公开表达了对WTO改革的基本立场,于11月22日与欧盟等成员向WTO提交了关于争端解决上诉程序改革的两份联合提案,并在12月12日的WTO总理事会会议上发表联合声明。
最新进展也包括,中美与另外70多个WTO成员在电子商务议题上的谈判正式开始。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本月9日对第一财经记者说,4月24日,中国已通过WTO散发了首轮提案,据了解,目前共有中国、欧盟、日本、美国、巴西、新加坡等10个成员提交了首轮提案。
细看文本,虽然各成员的提案都建立在1月25日签署的《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的基础上,但各方的诉求和着眼点却有微妙不同。例如,欧盟提及该谈判需要解决数据本地化要求和个人信息保护、源代码等问题;美国则重点关切数字内容产品进入他国市场不能获得歧视、跨境数据自由流动等;中方的提案则强调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在WTO改革议题上,目前最活跃的主要经济体,包括主动提出独立改革方案的欧盟、加拿大,也包括通过共同声明和联合公报形式参与的日本。
美国的立场也使各方试图改革WTO的努力变得错综复杂且异常艰难。前述日内瓦资深观察人士就对第一财经记者解释说,若最终没有美国和中国的同意,很难达成WTO改革协议。但双方立场差距较大,改革难度可想而知。
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表示,在一系列工作的基础上,中国制定了关于WTO改革的建议文件,提出WTO改革四个方面的重点行动领域:一是解决危及WTO生存的关键和紧迫性问题;二是增加WTO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相关性;三是提高WTO的运行效率;四是增强多边贸易体制的包容性。中方就上述领域的具体问题提出了细化建议。
屠新泉认为,中国也主张与时俱进,希望改革能反映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发展的新的现实,包括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的议题。“《WTO改革文件》也许并非中国的唯一方案,或许还有其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