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发布案件情况通报,称对P2P平台爱贷网(浙江爱贷金融服务外包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将依法办案,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述通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经前期侦查,“爱贷网”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管理人员朱某琴、张某仁、姜某、余某武、宋某、金某伟等6人已全部到案,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2.自即日起,禁止“爱贷网”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兑付出借人资金。
3.“爱贷网”涉及的真实借款人必须立即履行还款义务,逾期未还款者,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缴。
爱贷网成立于2012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注册资本1.5亿元,由自然人股东朱新琴出资10980万元,沈锐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出资4020万元,存管机构为恒丰银行。目前其官网尚能打开,显示“月优宝”项目依然可投,但运营数据早在2018年6月就停止更新了。
此外,被警方立案的前一日,即5月12日,爱贷网还在官网更新了一条“关于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称本着节约运营支出的目的,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公司自5月1日起更新了办公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