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不断落地,相关立法工作也逐渐提上日程。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同时公布了《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记者注意到,《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分为三大类,共涉及59件立法项目。包括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3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42件和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4件。其中,在42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起草《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当前,住房租赁市场已成为我国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速出台《住房租赁条例》,有利于进一步确立住房租赁市场与商品房交易市场的平等地位,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真正实现租售并举。
事实上,早在2017年5月份,我国首部明确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的行政管理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就已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而在加速构建租购并举的楼市发展格局影响下,此后,无论是住建部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选取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还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中确定13个城市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均是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此前,有市场研究机构测算,预计到2025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总额将接近3万亿元,租赁人口将达2.3亿人。
“随着近两年住房租赁市场的不断发展、试点城市数量及住房租赁房源的不断增加,市场各方对于全国层面的住房租赁市场法律、法规落地的呼声愈发强烈。”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随着住建部加速起草《住房租赁条例》,一方面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于住房租赁市场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将对住房租赁行业的规范化运营起到良好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