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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档案局等六部委披露了《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整治第三方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做好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通知要求,税务部门要立即组织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乱收费问题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自查及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乱收费问题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通知提出,税务部门对违规收取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费用的,要迅速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降低信用等级、取消服务资格等方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予以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规范明码标价,对投诉举报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查处。
通知提出,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的备案管理,要求平台运营商向省税务机关备案运营商名称、技术方案、管理方案。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未如实报送备案信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从事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服务,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作者: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