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减负,国务院再出实招——在降低社保费率的同时,将缴费基数同步下调,其中缴费基数下调尚属首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这一《方案》,降费率的举措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
与此同时,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此外,为了均衡各省基金负担,确保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足额发放,2019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由此前的3%提高至3.5%。
《方案》还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人社、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
《方案》重申,要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率下调
在今年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以及两会结束后的总理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曾明确表示,要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从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来规定的20%降至16%。
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首个议题就是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明确具体配套措施。李克强总理强调,必须做到“两个不得一个务必”的要求——“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为此,《方案》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省具体调整或过渡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同时,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在3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曾表示,今年全年要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但我们没有大规模增加赤字,也没有放松银根,而是下定决心动政府自身利益,既要动“存量”,又要动“增量”。
总理说:“有的省份社保支付看似压力大,但翻开这些政府的账本看看,拥有的楼堂馆所等资产、沉淀资金,‘家底’厚着呢。为了人民的利益,这方面的‘奶酪’该动的就要动,多措并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缴费基数下调,个人企业受益
《方案》提出,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各省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记者了解到,过去,各地通常是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以北京市为例,北京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31700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738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仅为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53.7%。
此前北京市是按照131700元的平均工资水平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一旦改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很多人的缴费基数肯定会出现明显下调。
而一旦缴费基数下调,企业和个人的社保缴费都会降低。这也意味着,对于绝大部分缴纳社保的员工来说,拿到手的工资将有实质性的增长。
一位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际上,很多小微企业在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过程中,都是采取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的下限来缴纳的,这一政策,对于小微企业降成本将起到实质性的帮助。
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并调整缴费基数,社会上最为关心的是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这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社保待遇,以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在3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李克强指出,本次降低社保费率要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此,《方案》中列出时间表,各省要结合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措施,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统一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等政策,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同时,国务院要求,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2019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进一步均衡各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社保降费,短期内对一些地方尤其是已经出现收不抵支的地区而言,社保基金的支付压力会比较大。
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城镇职工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有3个;2015年扩大至6个;2016年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增加到7个,分别为黑龙江、辽宁、河北、吉林、内蒙古、湖北、青海。其中黑龙江不仅当期收不抵支,且累计结余已穿底,为负232亿元。
但从全国来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累计结余仍然逐年增加,目前累计结余规模已达到4.78万亿元。
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养老金的统筹层次仍然不高,很多地方还停留在地市一级,提高中央调剂基金的比例,将是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要一步,未来比例可能会继续提高。但是,在短期内全国统筹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不断提高中央调剂比例的方式进行过渡,最终实现全国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