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了去年全国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其中201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575元,比上年增加3814元,名义增长8.3%;同期内,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461元,比上年增加8143元,名义增长11.0%。由此可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收入不仅总额明显高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而且增速也继续领先。
近半数省份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从区域对比来看,无论是私营单位还是非私营单位,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均依次由东部、西部到中、东北地区依次降低,而且差距不小。以非私营单位为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分别为93253元、75755元、68969元和65411元,最高和最低区域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4,与上年持平。而私营单位这四个地区的年工资分别为55230元、43842元、41047元和37071元。
另据统计,去年有近半数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一些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较大,如广东省从1300元涨至1550元,增长19.2%。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为低工资群体提供托底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
重点传统行业平均工资增长加快
统计显示,去年我国重点传统行业平均工资增长加快。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利润比上年分别增长4.4倍、43%、37.8%和15.9%,这些行业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也较快。以城镇非私营单位为例,上述四个行业平均工资分别增长18.6%、13.6%、18.5%和13.4%,增幅分别比上年提高7.6、5.4、2.8和3.5个百分点。另外,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在上年增长16.3%的基础上,又实现了15.8%的高增长。在非私营单位中,去年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平均工资分别增长12.7%、10.7%、16.8%、20.9%和21.9%,增幅分别提高1.8、2.9、8.3、11.6和11.9个百分点。
另外,随着我国在科技领域实行“放管服”改革,且针对科研人员的收入分配政策逐渐生效,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科技创新成果丰硕,科技成果转化率显著,为科研领域平均工资增长创造了条件。去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长14.4%,增幅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工资增幅3.4个百分点。其中,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平均工资分别增幅都在10%以上。
分析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副司长孟灿文表示,在去年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下,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效果不断显现,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企业效益较快增长,激发重点群体活力的收入分配政策开始发力,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