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苏州二手房成交11748套,环比增长99.0%,直逼2012年以来的历史最高值。
5月11日,苏州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东起京杭运河,西至珠江路,南至竹园路,北至邓尉路)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
具体来看,《意见》规定限制转让区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另外,对于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购房人通过二手住宅市场交易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同时,该《意见》还提到了调整土地出让报价规则。苏州市内土地出让报价条件从定值调整为区间设置,土地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的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5%~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10~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
今年以来,沉寂多时的苏州楼市迅速升温。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10城二手房市场月报》显示,4月苏州二手房成交量为11748套,环比增长99.0%,同比增长84.1%,直逼2012年以来的历史最高值。
与此同时,苏州土地交易也明显升温。近期出现多宗高价地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