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统计,4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3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4080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8733亿元,同比少增2254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330亿元,同比多减304亿元;委托贷款减少1199亿元,同比少减282亿元;信托贷款增加129亿元,同比多增230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357亿元,同比多减1811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3574亿元,同比少39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净融资1679亿元,同比多871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262亿元,同比少271亿元。
注1: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反映。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按照债权债务在托管机构登记日统计。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