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承业务被罚,直销银行沦为金交所产品通道,不良率持续上升,哈尔滨银行该如何应变?
《投资者网》汪下弟
3月22日,哈尔滨银行(06138.HK)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收到罚单,而今年3月以来,银保监会共开出14张相关罚单。
业内人士称,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为信用主体,若开票企业出现违约,签发行资产质量会出现下降,此外,哈尔滨银行的直销银行曾销售多款金交所的理财产品,与之对应的是,截至2018年末,哈尔滨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已连续5年上升。
50万罚单
3月22日,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收到大连银监局的罚单,因“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不严格,导致形成大额信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被罚50万元。
上述规定显示违规情形包括,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等,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投资者网》向哈尔滨银行发送调研函,对方回复称,收到罚单之后,大连分行成立了业务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自查并立即整改。检查问题中涉及的授信客户是大连地区以设备制造为主要经营范围的某民营企业。
“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维护债委会权益,针对检查中涉及的客户贸易背景真实性佐证不足问题,我行要求授信客户立即补充完整有关增值税发票等贸易背景佐证材料。同时,针对该问题,分行严肃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相关业务涉及的主、协办客户经理及团队负责人,经责任认定后均给予了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哈尔滨银行进一步补充称。
据《投资者网》梳理统计,今年3月份以来,银保监会共开出14张与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罚单,罚款金额累计565万元,具体违规事由包括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资产负债规模;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来源审核不够严格,未能有效识别保证金实际来源于本行贷款或贴现资金,信贷资金回流作银承保证金等几种类别。
其中,广东银监局和陕西银监局、大连银监局均开具3张罚单,玉林监管分局开具2张罚单,湖北银监局、桂林监管分局、宁波银监局均开具1张罚单。受罚主体主要包括5家股份制银行、2家城商行和3位相关负责人。
哈尔滨银行称,以往,银行承兑汇票均以纸质形式出现,易发生伪造、变造等现象,票据流转也易发生操作风险。目前,由人民银行牵头发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系统业已上线运行,有效解决了票据真实性问题及流转过程中的案件风险。银行承兑汇票已经成为企业贸易往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支付结算手段之一。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左俊义向《投资者网》表示,目前市场对票据业务的分歧在于票据业务有一定的套利活动,即存入高息存款产品然后质押开票,赚取高息产品与票据贴现之间的利差。套利活动存在的背景有二,一是银行普遍发行高息存款产品,如结构性存款产品;二是银行年初信贷额度较为充足,有一定的票据贴现规模来冲贷款规模的意愿。因此票据贴现业务取消大可不必,票据贴现套利只是反应了银行体系存款压力与资产端安全资产匮乏的约束,相信随着经济逐步企稳,银行配置贷款的意愿也会提升,票据套利也会逐步消失的。
“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为信用主体,如果开票的企业出现违约,签发行资产质量会出现下降。比如1000万保证金存进去,开出2000万的票,到期后2000万企业违约了,那签发行就有了1000万的不良贷款”,左俊义进一步解释称。
根据哈尔滨银行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的不良贷款率为1.73%,相较于2017年,同比增长了0.03%;同时,2013-2017年,公司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5%、1.13%、1.40%、1.53%、1.70%。截至2018年末,哈尔滨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已实现五连升。
哈尔滨银行向《投资者网》表示,不良贷款率的上升主要是2018年我行不断加强对不良贷款的防控要求,做实五级分类结果,分类原则更加严格,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降低18.83个百分点至96.21%。
直销银行变通道
哈尔滨银行直销银行APP中,惠金宝壹号系列产品累计投资金额10.74亿元,历史100%兑付。《投资者网》注意到,这些产品的预计年化收益率多在5.30%-6.00%之间,投资期限不等,有91天、95天、180天、187天、222天、362天、370天几档,起投金额均是5万元。
在惠金宝壹号产品池中,《投资者网》看到最早的产品名称为惠金宝壹号第9期01号,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4%,投资期限为91天,起购金额为5万元。该产品于2016年12月21日开始起息,2017年3月22日产品到期。据投资期限推算,惠金宝壹号第17期11号应是最迟到期的存续产品,产品显示2017年2月22日开始起息,2018年2月27日产品到期。因此,惠金宝系列产品推出时间主要在2016-2018年之间。
上述产品简介显示,本产品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天津金交所”)挂牌转让,哈尔滨银行负责客户资金的代收代付和资金监管。产品详情中,“挂钩收益注册合约产品”之《产品合约》显示,“本合约甲方为天津金交所会员,其作为转让方,通过交易所就本合约项下的产品挂牌交易,并通过本合约将其所持有的相应基础资产文件项下一定比例部分之基础资产收益权向乙方投资者转让。”如此看来,惠金宝系列产品的标的物为在天津金交所挂牌的基础资产收益权。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投资者网》,金交所相当于通道,发行方在上面发行产品,但这些公司可能存在资金池问题,也可能是空壳公司在金交所上面融资。同时,金交所上面的产品一般都是利益关联方企业发行的。
此外,金交所业务乱象频出,存在利用大标拆小标,变相突破200人的限制。《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显示,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任何权益在其存续期间,无论在发行还是转让环节,其实际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往往采取拆分销售方式,将金额圈套的产品拆分为若干金额较小的子产品分别销售,实现化整为零。交易场所将实质上属于同一发行方的同一发行产品拆分为多个融资项目、分散发行,或者分为多期发行,变相突破了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的限制。
但当金交所挂牌的基础资产收益权利用银行销售,无法确认发行产品原始拆分成多少份。随后,《投资者网》致电哈尔滨银行客服,对方称“惠金宝系列产品已经超一年未推出新产品,上一次出是2017年3月份,可以关注哈尔滨银行直销银行微信公众号,如果有新产品信息,会进行推送的。惠金宝系列产品是哈尔滨银行和天津金交所共同推出的,哈尔滨银行仅负责销售。”但至于具体产品的风险审核问题,客服含糊其辞。
哈尔滨银行告诉《投资者网》,该产品已经在直销银行下线,所有发行产品均已正常完成兑付。